實支實付保險很重要,比終身日額保險(1000元的日額,30~40年後不知貶值到多少了)重要多了,我太晚發現了。
最近我研究了一下實支實付的保險,有個很重要的發現,希望大家一定要檢視一下自己的保單。實支實付最重要的理賠項目是「雜費」,而且保險公司是採列舉理賠項目,易言之,未列舉出來的不理賠。我將目前所知的南山人壽、富邦人壽及遠雄人壽實支實付的雜費範圍整理如下,請仔細看紅字的部分,並思考藍字部分(摘自http://blog.youthwant.com.tw/LION680802/lion-1234/7/)的情境。
由於醫療的進步,以及健保的資源扭曲,以癌症為例,健保的給付治療項目還是以傳統化療、放療為優先治療項目,標靶治療用藥雖然也有給付,不過是第二線用藥。如果醫生開30天份的藥,而病患僅住院兩天,剩下的藥讓病患帶回去服用,30天份就要6萬元(以1顆藥2000元為例),次數多了也所費不貲,甚至一年可能會達到50萬元。在這種情況下,保險能發揮多少功能,才是保險的意義。
假設為了增加治癒的機會,病患選擇自費用藥,一次住院光藥費就要花費6萬元。如果保有實支實付險者(假設醫療限額8.8萬元),只要有收據,這時6萬元就可以全額申請,如果下次住院間隔超過14天,就可重新享有8.8萬的醫療限額。
可是實支實付醫療險中,特別要指出南山的醫療限額,因為關於醫師指定用藥,他多了一條但書規定,須要在醫院內服用的才有理賠。也就是說照上例,僅住院兩天的用藥才有理賠,剩下28天*2000元=5.6萬元,保險公司是不會理賠的,請注意。
南山人壽南山人壽住院醫療保險附約(HS):
一、手術室、治療室及其設備之使用。
二、由主治醫師開方且由病人在住院期間內使用之醫藥。(我的看法:非常嚴重的限制,對於上述情境非常不利)三、敷料、普通外科用挾板及石膏整形,但不包括特別支架等設備。
四、化驗室檢驗。
五、心電圖。
六、基礎代謝率檢查。
七、物理治療。
八、麻醉劑、氧氣及其應用。
九、X光檢查但不包括X光治療、鐳治療或同位素等治療。
十、靜脈輸注及其藥液。
十一、血液或血漿之費用及其輸注費。
十二、來往醫院之救護車費。
十三、掛號費及證明文件。
十四、其他外科手術費用。
十五、因第二條之傷害而接受急診醫療並住院診療者,於辦理住院手續前之急診醫療費用,惟每次給付金額最高以新台幣伍仟元為限。
十六、指定醫師。
富邦人壽新綜合住院醫療保險附約(NHR):
1.指定醫師。
2.醫師指示用藥。
3.血液(非緊急傷病必要之輸血)。
4.掛號費及證明文件。
5.來往醫院之救護車費。
6.下列超過全民健康保險給付之住院醫療費用:(我的看法:被限制範圍,較不能因應未來變化)(1)醫師診查費(含會診費)。
(2)手術室、治療室及其設備的使用。
(3)主治醫師對症處方的藥品。
(4)敷料、外科用夾板及石膏整形。
(5)化驗室檢驗、心電圖、基礎代謝率檢查。
(6)對症所必要的物理治療。
(7)麻醉劑、氧氣的使用。
(8)X光檢查。
(9)靜脈輸注費及其藥液。
(10)因急救經醫師診斷認為必要輸血之血液或血漿的輸注費。
(11)義眼。但對同一隻眼,以給付一次為限,其給付金額不得超過「每日病房費用保險金」的10倍。
(12)義肢。但對同一手或同一足,以給付一次為限,每一手或每一足給付金額不得超過「每日病房費用保險金」的10倍。
遠雄人壽真安心醫療保險附約:
(一)指定醫師或醫師診察費。
(二)醫師指定用藥。
(三)血液(非緊急傷病必要之輸血)。
(四)掛號費及證明文件。
(五)來往醫院之救護車費。
(六)化驗室檢驗、心電圖、基礎代謝率檢查。
(七)敷料、外科用夾板及石膏整型(但不包括特別支架)。
(八)物理治療。
(九)麻醉劑、氧氣及其應用。
(十)靜脈輸注費及其藥液。
(十一)X光檢查,及放射性治療。
(十二)因遭受意外傷害而住院診療者,且經醫院之專科醫師證明其為回復正常生活所必要而需裝設輔助器(如義齒、義肢、義眼、眼鏡、助聽器、或其他附屬品)。但同一次事故各項裝置以一次為限。
(十三)超過全民健康保險給付之住院醫療費用,但不包括特別護士之護理費。(我的看法:概括式的描述,可因應未來科技進步的新治療及診斷手法,或因疏漏,而未羅列如上的其他費用)
2018/10/30補充資訊:關於出院使用的自費藥物賠不賠,可以參考這個網頁:http://wewe333we.pixnet.net/blog/post/225682925-%E3%80%90%E5%87%BA%E9%99%A2%E4%BD%BF%E7%94%A8%E7%9A%84%E8%87%AA%E8%B2%BB%E8%97%A5%E7%89%A9%EF%BC%8C%E8%B3%A0%E4%B8%8D%E8%B3%A0%EF%BC%9F%E3%80%9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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