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兩天回家,發現心心又有很大的進步了。當她調皮的從錢包拿東西出來時,會走一段路拿給我,再折回去蹲在地上拿下一個東西給我,這時我請她將下一個東西拿給媽媽,沒有指是誰喔,她也能正確的拿給媽媽,阿嬤也是如此。
真是太感動了,她已經知道家裡的成員誰是誰了,只是還不會叫而已。
剛剛,跟欽梅帶心心去板橋後站逛街,回家時她比我早幾個階梯,沒想到她一上樓,就將我放在鞋櫃下層的拖鞋拿出來給我,那心中的喜悅真是難以形容。
人家說小孩子一歲多時最可愛了,這句話真是一點也不假。
另外,雖然今天請假在家裡,但辦公室接到一封上級機關轉交的投訴電子郵件,抱怨他們有三批貨被海關延誤,以致影響該公司後續作業。經查詢,那三批貨有二批是我經手的,所以同事打電話來問我當初的狀況。
這兩批貨我印象很深刻,一批是申報內容有誤,請報關業者與貨主確認,不過因為是半夜,所以報關業者要等白天才能與貨主聯絡,以致隔天貨物才能放行;另一批貨物則是因為申報稅則不妥,有低報稅款,我也是請報關業者與貨主說明稅則有誤,以致稅率偏低,需改以正確稅則申報,該公司如不同意繳稅,可以選擇退運回國外。第二批貨是白天處理的,從我請報關業者與貨主確認,到確認好馬上放行,中間也才1個多小時,而且報關業者一通知我,我馬上就放行,一點延誤也沒有。
太不可思議了,據往例推斷,很可能是因為快遞業者是採批次派送貨物的關係(等到一定的量或等到一定的時間才派送一次)或是怕讓客戶知道他們申報錯了,可是貨主在問的時候又不能講(商業機密或卸責),所以都推說是海關驗貨的關係。
就因為這樣,外人不了解實際作業情形及法令規定,以致有所誤解,這種情形在臺灣真是比比皆是。
對同事很不好意思,因為害他要幫我寫文,報告來龍去脈,然後一級一級往上批,再轉由電郵回覆貨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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