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,我遇到了一個驚心動魄的事件。
早晨上班時,我前面一個女騎士被從右方(對方蛇行的關係)來的一輛機車給碰撞到,那個超車的人與她雙雙跌落。
最慘的是,因為事發太突然,後方另一輛摩托車來不及煞車,直接從那跌落於路上的女騎士背後擦撞上去。
那兩位碰撞到她的摩托車騎士居然沒有留下來看看她的狀況,居然騎車走了。
我是她正後方的第二台車,看見她那樣我心很急。
我趕緊停下車來,去看看她的傷勢。
確定她還有意識後,我才想起要記下車牌號碼,可是已經太晚,那兩台車已經不見了。
後來一位好心的民眾從路邊也趕緊走過來幫忙。
她說不要救護車,要我們幫忙扶她到路邊。
我們兩個扶起她,可是她的下半身完全出不了力。
我很擔心她受了重傷而不知,因為她的上半身方向與下半身差了九十度。
那位好心的民眾決定叫救護車,順道叫我趕快去上班,不然會遲到。
我很擔心她,看她很痛苦我覺得很不忍。
後來我要走了,她一直跟我說謝謝。
可是到了上班的地方後,我心裡很不好。
雖然已經有當地好心人幫忙了,但還是不放心,我應該陪她到安全的地方才是...
2 則留言:
處理的很差!
第一救人時,不要隨便搬動她,因為你隨便移動可能會造成更嚴重的傷勢,所以叫救護車吧。
就算當事人不要,也是由救護人員來判斷,到底要不要送醫。
記車號是個很基本的動作,你也沒記。雖然你心很急,但是所作的動作都無濟於事。
是啊,我也感覺自己好差勁!
最近心裡常常很不安、很自責,不曉得她現在好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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